第三章 会员
第八条承认本会章程,履行会员义务,均可以申请成为本会单位会员。
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1、拥护本会的章程;
2、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3、在本会的业务(行业、学科)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4、在山东省境内由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种所有制的企业;
5、全省各市地的企业团体;全省性和行业性企业团体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;
6、其他有关法人组织;
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
1、申请者须提交入会申请书;
2、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3、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第十一条会员权利
1、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;
3、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;
4、对本会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,并对本会的工作进行批评与监督;
5、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十二条会员义务
1、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2、关心和支持本会的工作、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3、承担本会委托的有关工作;
4、向本会提供信息、研究成果、调研报告及其他资料;
5、向本会反映有关情况,提出工作建议;
5、按规定缴纳会费。
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